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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其他 > 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 第176章 梦枕黄粱夜雨声(五)

“不过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到时候,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脏、这么狼狈了,你就当那才是我们的‘初见’。”

“只要我一个人记得,那其实是‘重逢’就好。”

李停云是这么对梅时雨说的。

他要脸。

他灰头土面的样子贼难看。

他的身世难以启齿。

他的经历无法言说。

他根本就不可能正大光明地站在人前。

更不可能把自己最真实的模样毫无保留地暴露给别人看。

他不想自取其辱,所以宁愿梅时雨不记得他。

李停云说完就跑掉了,没有丝毫犹豫,他相信他们终将重逢,不在朝暮之间。

那时的李停云决计料不到,他们之间的“重逢”其实来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晚。

他以为他得等到长大之后才有能力走过千里万里之遥,去找寻他年幼时刻进骨血的那缕梅香,却没有想到,只隔了四个春秋,他就登上苍佑山,在仙门试炼中名居第一流。

他又以为从此便是坦途,谁知他独占鳌头却被拒之门外,驱逐下山,他不甘心,不服气,一定要讨个说法,溜进山门,兜了几个圈子,竟跟梅时雨不期而遇——

怪点背的。

他以为“重逢”时,自己的境况会好一点,体面一点,没想到他还是那么狼狈,那么糟糕。

他一眼认出了梅时雨,十七八岁,惊为天人,他虽然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见了梅时雨恨不得把脸都埋进地里,但心脏依旧跳得飞快,身体控制不住地发颤。

小时候不懂什么是“一见钟情”,长大些才知道,那是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只有面对喜欢的人,心脏才会那么不争气,见一次,激动一次,连带他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准儿出丑!

十二岁,重逢时,李停云只字不提从前,对梅时雨说,自己没有父母,没有家人,没有正名也没有姓氏,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名儿,叫“元宝”。

他不只对梅时雨撒了谎,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

无论站在他面前的是谁,他都无法坦诚相见。

他用这套说辞完美掩饰自己的过去,别人若问,就是死光了、不知道、不记得,人间正逢乱世,可怜人太多太多,没人怀疑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惨的人。

梅时雨毫不犹豫地相信了“元宝”。

还因为他从少年的眼中看到一种无比珍贵的东西。

叫作“真诚”。

元宝看他的每一个眼神,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透着一股炽热的诚意。

这份诚意里满含着信任和依赖,还藏着一种极端的、强烈的、沉重的感情,就像“士为知己者死”那样,带着自毁的倾向,愿意为他将生死置之度外,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试问有谁会对这样的一个人产生怀疑?

反正梅时雨不疑有他。

元宝说的话,他全信了。

真心还是假意,其实很好分辨,哪有一种感情,能装得那么像?

梅时雨之所以被蒙蔽,并不是因为他太愚蠢,而是因为他所看到的“真心实意”,根本就不是装出来的,李停云对他,是实打实的一厢情愿,那颗心挖出来比真金还真!

这就很难办了。

天王老子来了也分不清他哪句真话、哪句假话。

因此,无论面对元宝,还是剑灵,亦或不化骨,梅时雨都选择了无条件地相信。

同样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傍晚,梅时雨把愤懑不平的小元宝带回苍佑山主峰。

想要为他“主持公道”,更想替他“伸冤”。

看似峰回路转,实则走入死局。

天道轮回,李停云造的孽,是一定要还的,他须为他身上背负的因果付出惨痛的代价。

于是在那个晚上,他失足坠下万仞高峰,以死还债,一命吊因果。

世间少了一个无名无姓的该死之人。

菩提戒中多了一具匿影藏形的尸身。

梅时雨当然不知道,此后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元宝”,就是当年那个不肯告诉他名姓、不肯跟他交朋友、嘴上还说着“你要忘了我”的小胖子,那个脸上脏脏的小孩儿,竟然如约来找过他了,与他匆匆重逢,又死于非难,尸骨与血肉“永远”地留在了他身边。

如果世上真的有什么事情是永恒不变的就好了,可永远都不变的东西,莫过于“变化”二字,时移事易,物是人非,梅时雨冒天下之大不韪藏起来的不化骨,还有附生在青霜剑中以血浇注的灵体,终有一日被他赶走,他曾经给了他们活路,也亲手把他们送上归途。

又过了许多年,梅时雨在分割阴阳的鬼门关前,见到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

他误把旧相识当作新面孔,错以为那是他们的“初见”。

殊不知,已是再一次“重逢”。

人生还只如初见啊,李停云心想,“初见”时他在鬼门关前装的那把逼……咳,他留给梅时雨的初印象,应该还说得过去?在喜欢的人面前,他想做一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而不是人尽可欺的小土狗。

此后他见梅时雨的每一面,都把自己收拾得很“像样”,甚至还把太极殿好好拾掇了一番,犹嫌不够,明知梅时雨绝不会以貌取人,也不贪享荣华,李停云却不知怎么想的,生怕他会嫌弃。

若是单身一人,爱咋咋地,他甚至可以“家徒四壁”,什么都不要,但要是梅时雨借住,他就觉得把天上白玉京搬下界来都不够格,总觉得亏了他的,恨不能把所有奇珍异宝全都堆他面前,挨个问他喜不喜欢,知道梅时雨一点儿也不喜欢,他收手了。

那么,梅时雨喜欢什么呢?李停云猜测:他大概喜欢我离他远点儿。

想着想着,他就笑了,对自己也是无语的那种冷笑——我离他远不了一点儿!

他已经喜欢得穿心入骨,该放手时放不了手,明知情深缘浅,却清醒着,枉自沉沦。

他承认,他不知道该怎样去珍惜一个人,因为他很少拥有过什么。

但当他知道自己很有可能伤害这个人时,自然而然会学乖,会听话的。

因为他曾经失去过很多。

他没有父母,没有朋友,丢过性命,受过天罚,八百里黄泉路,一百三十年灾愆,天底下最可笑的那只孤魂野鬼,舍他其谁。

纵然若此,他也不全然是天地间的弃子,幸运的是,在他多舛的命途中有人数次施予他恩惠,不幸的是,有且只有这么一个人。

幸运的是,这一个人救他足矣,不幸的是,这个人什么都不知情。

也好在人家不知情。

李停云自认不是什么好鸟,从一开始就把路给走歪了,或者说摆在他面前的只有那么一条歪歪曲曲的羊肠小径,所谓通天坦途,与他彻底无缘。

他和梅时雨一个走的是阳关道,一个走的是独木桥,道不同,不相与谋,如果梅时雨知道自己曾经收留他的尸骨,成就如今的太极殿殿主,指不定有多懊悔,甚至恼恨。

所以,在梅时雨面前,元宝是怎样隐瞒自己杀父弑母、罪不可恕的过往,李停云就怎样藏着掖着不告诉他不化骨的来路和去向,他们之间,除了谎言,就是欺骗。

他们有过那么多次相逢,却从未真正“相识”。

也相处过很长时间,却称不上一句“相知”。

梅时雨从头到尾,都对李停云感到陌生极了。

这种“陌生”无可言喻,他明明认得他是何人,口口声声都在喊着他的名字……

但又好像,他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个人,从来不知道这个人究竟姓甚名谁。

“我才不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

“也不要你记住我这个人。”

“你千万千万、一定一定要忘了我!”

“不过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到时候……你就当那才是我们的‘初见’。”

“只要我一个人记得,那其实是‘重逢’就好。”

一字一句,皆成谶言。

八岁的小元宝说完就跑,连风都追不上他,命运的环索却已将他套牢,一圈又一圈。

他自己的命运,从来不由他自己说了算,看似一件件阴错阳差的悲剧,实则正是他命中注定的结局。迷途之人,身在局中,永远都想不到,从此往后还有多少“阴错阳差”和“命中注定”在等着他自投罗网,他只能不断地跑啊跑,就连奔跑的方向,都是既定的,不容脱轨。

与梅时雨告别之后,元宝穿过条条大街小巷,他听到更夫敲锣,寒鸦鸣枝,一抬头,看到九天月影,月光明晃晃地照在街面上,前不见人后不见鬼,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一阵响动。

他蹿得比猫还快,只需三两下就顺着墙角杂物爬上房顶。

街角走来一队巡逻的官兵,提着明灯,踩着皂靴,整齐有序地路过房屋檐下。

李停云趴着藏好,听到了长长短短几番议论:

“唉,最近城防工事又加强了,宵禁也越来越严格,前些天县太爷亲自到各个城门口,好一番检查……听说外面不少地方已经打起来了,咱们这儿天高皇帝远,还没什么动静,但也不知道哪天就要遭殃……”

“嗐,管那么多干什么,能活一天是一天呗,外面打得再厉害,该种地还是得种地,该交粮还是得交粮,黄粱城的老百姓,就靠一口黄粱饭活命呢,要是有人不让我们种地,我们就把他们种到地里!”

“相信有咱们县太爷在,这座城一定能守住!你没听街头巷尾都在说,元大人是‘文曲星的心,武曲星的命’。论文,当年人人都说他比不过季家少爷,可谁能想到,那一年的春榜,偏偏是他榜上有名?可若论武的话……”

“论武,他倒是让人心服口服。前些年,他亲自带人端了东山的土匪窝,还收拾了好几股流窜的乞活军,他这个人,确实挺有能耐的。难怪街头算命的瞎子,老是说他‘文曲星的心,武曲星的命’,前半句要害了他自己,后半句则许他还债。”

“什么意思?他有一颗文曲星的心,是害了他自己,但他又是武曲星的命,可以用来还债?这说不通啊,他怎么就害了他自己,又该怎样还债、还什么债?”

“我哪儿知道,我又不是算命瞎子!我只知道,县太爷听了这话,特别生气,下令把那瞎子抓进大牢,我当时就在现场,瞎子喊得可厉害了,一边骂元大人作孽,一边又劝他守城,说什么‘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他要是还为他们元氏一族考虑,就死死守住这座城池,救下千千万万的百姓,不枉他费尽心机夺来的官途……”

“‘费尽心机夺来的官途’又是什么意思啊?难道县太爷这个官位,是抢了谁的,还是顶了谁的吗?”

“问问问!你咋那么多问题!你去大牢里请教瞎子去吧!”

“……”

这队巡逻的人马逐渐走远了。

李停云悄悄地撤回一颗脑袋,其实他也没怎么听懂,但他知道,今晚这城门他肯定是出不去了!城墙那么高,他也翻不出去,必须等到明早公鸡打鸣的时候,才能……他突然想起一则典故,鸡鸣狗盗,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好点子。

他纵身一跃,飞檐走壁,堪比天下有名的贼头,转回廊,登宝阁,天上蟠桃三度——操!操操操!他脚下竟然踩中一块松散的瓦片!滑不溜丢,就像踩了块香蕉皮,下半身比上半身先走一步——

“噗通”一声,李停云拜倒在巡行列队之前,众目睽睽之下,五体投地,四仰八叉。

爬起来就跑,边跑边骂:哪个叼毛修房子还敢偷工减料!难道祖孙三代约好了,不能同生只求共死,等哪天房子塌了,就地为坟,一家人整整齐齐到下面共享地伦之乐吗?!

他在前面跑,后面一队人在追,为首的大喊“抓耗子”“是耗子精”“会说人话的大耗子”“妖邪出没关紧门窗”,追得精疲力竭,喊得口干舌燥,眼睁睁看着“大耗子”顺着树干爬进密密麻麻的树冠里,叶子沙沙作响。

他们围在树下,长枪短棍捅了半天,掉下来一只松鼠,两只花猫,三只麻雀,四只……

反正,没有他们想要的耗子精。

大概早跑了。

领头的还要带人接着搜捕,衙门里却派人来传信,说是与县太爷私宅隔着一条的邻家,原是旧时的季府,不知怎么回事,竟然一夜之间塌没了,急缺人手收拾残局,搬砖捡瓦修城墙什么的。

须臾,人都散了。

李停云躲在树上,手里还抓着一条小蛇没扔下去呢。

他跟小蛇黑溜溜的眼珠子四目相对。

一条粗如碗口大的蛇母悄然出现在他身后,吐着分叉的蛇信子,眸中闪过一道精光。

“嗷嗷嗷~”

明月别枝惊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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