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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小说 > 其他 > 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 第147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六)

“哎,”小贩叹了口气,继续讲道:“那是在我刚来地界十年……也可能是二十年,记不太清了,反正是我来到地界不久后,发生的一桩事。”

十年二十年,凡人半辈子都熬过去了,但对他这只活了两三百年的小鬼来说,确实不算太久。

那时候,他还算是一只“新鬼”,对于地界的很多规矩,都没有摸太清,就比如,他只知道自己所在的这座榷场,名叫“天魁城”,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源于“天罡地煞”中“三十六天罡”的第一颗星辰的名称。

再比如,他只知道榷场一过半夜子时,就会禁绝游魂通行,却不知道这个规矩从何而来,倘若破坏规矩的话,又会有什么下场?

直到某一天,子夜过半,他像地界其他所有小鬼一样,缩起头来不敢露面,十几二十年了,每一天都莫不如是,不敢有丝毫逾矩,但就在这一天,他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抽了一下,愣是半夜爬起来,凑到危险的窗户边缘,向外面的大街上张望。

因为他听到了一点声音。

外头四下无人,清静极了,一张望,就能看到静谧的角落里,那唯一一个正在活动的身影。

看身影,是个少年,而且一准儿是只新鬼,不是新来的,不会这么不懂规矩,半夜三更还在外面游荡。

这只年少的小鬼双膝跪地,肩膀耸动,不知在做什么,躲在房子里悄悄观察的小贩还以为他是年纪太小,死得太早,半夜想娘,跑外面哭来了。

小贩倒是有点同情他,围着窗户绕来绕去,终于找了个好角度——蹿在房梁上倒吊下来,视线穿过最上面那一层窗格,才看清楚外面那只不知死活的小鬼在做什么。

他在徒手刨土、挖坑,挖了又埋,埋了又挖,背影又瘦又小。

活像一只很会挖洞埋屎的小土狗!

听到这里,李停云拳头硬了,额角青筋突突地跳。

小贩继续道:“我吊在梁上,看着看着,眼前一黑,外面像是突然起了雾,可那片黑雾里,还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我感觉不妙,赶紧往里躲,没再看下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黑雾,是夜游神!而那两盏大红灯笼,就是这只精怪的眼睛!我的妈呀,它的眼睛都有那——么大,它的本身肯定是个庞然大物!”

“说不定比我们这座榷场里最高大、最壮观的那栋花楼都要大得多!难怪它能吞掉所有夜间犯禁的小鬼!不过,当天晚上那只小鬼运气还挺好,没被它一口吃了。”

这只小鬼大抵不是普通魂魄吧,也许他修魔,警觉性很高,才有幸逃过一劫……梅时雨心想。

他问道:“那么,那只小鬼在晚上挖坑……究竟是要做什么呢?”

小贩说道:“种树。”

“种树?”梅时雨转头看着那一株参天大树,问道:“种柳树?”

小贩点了点头,“是啊,我看到他在插柳枝,想必肯定是在种柳树了。”

梅时雨思忖道:“那他为什么要种柳树呢?难道,在地界种柳树有什么寓意吗?”

小贩道:“不知道,应该没什么寓意。但我知道,柳树是一种阴气很重的树,在凡间,有句话叫‘前不栽桑,后不栽柳’,像什么桑树啊、柏树啊、柳树之类,都属于阴树,一般都是栽在坟上的。”

桑同丧,柏同白,因此桑柏常和丧事、白事挂钩,名字不吉利。柳同流,房子后面种柳树,会导致钱财外流,不能聚气。

梅时雨道:“可是,还有一种说法,‘柳’同‘留’,是挽留、留住之意,人间也有折柳送别的习俗,这样说来,柳树的寓意应该很好才对啊。”

小贩道:“唉,你不要跟我打别嘛,很多话都是正过来说,能行,反过来说,也能行的,不管‘柳’这个字儿吉不吉利,总之柳树阴气重,凡人喜欢把柳树栽在坟头上,这一点,总没错吧?”

梅时雨道:“嗯,你对。但话说回来,地界的水土,好像不适合种树。”

小贩道:“是的,不适合种树,但像桑、柏、柳这一类的阴树,还是能成活的。”

梅时雨问:“那么,这株不仅成活,而且长得十分高大的柳树,就是当初那个‘小鬼’种的了?”

小贩道:“是,也不是。他亲手栽的那棵树,没有长成就被人拔了,但是,在他之后,有人效仿他,接力在榷场种树,我想,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吧。”

梅时雨点头道:“算得,当然算得,而且我猜,后人效仿他种树,种的不是树,而是自己的反骨吧?”

小贩双手一拍,“嘿,你又猜准了!还真是这样。”

梅时雨却道:“可我们现在还是不知道当年第一个种树人心在想什么啊。”

李停云突然笑了一声,“这个问题,不早就有答案了吗?都说了柳树是种在坟头上的,他这么做,肯定是为了纪念某个死去的人。”

小贩不同意他的说法,“那可不一定,据我观察,那只小鬼五十斤体重,一百斤反骨,他敢在半夜三更种树,肯定是早就想造反了!他就是故意的,故意找借口,想当反贼!”

李停云冷声道:“他只是小,又不是蠢!在那个只能当废物的年纪,明面上作妖是嫌死得不够快吗?他要是真想干什么,是不会轻易让你看见的。”

梅时雨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便问:“那他为什么要闯禁令呢?而且他闯禁令,只是为了种一棵树……这理由听起来有点,有点……”

“有点可笑,是吗?哈哈。”

李停云替他笑了,说道:“也许他就只是想种一棵树,纪念一下自己死去的亲人,也许他还在妄想,能够通过这棵树,在地界找到他亲人的魂魄,但他并不知道榷场还有什么狗屁禁令,所以才犯了禁。”

梅时雨动了动唇,又听李停云道:“你还想问,他为什么不知道,对吗?这个问题就更简单了,他被人骗了,被人坑了,被人陷害了,被人扔出去、推出去、不让进门了,这么多理由,总有一种说得过去吧?”

其实,具体原因,他也忘了。

但总归就是他说的那几种,其中之一,其中之二,或者多少都沾点关系。

毕竟他是个很倒霉的人,尤其小时候,没有实力,没有依靠,走到哪里都被针对,走到哪里都触霉头,给人陷害、被人驱逐是常有的事,每天都活不好,每天都感觉活不下去,可他就是不死,即便死了,还要再活过来,宁愿活受罪,也绝不去死。

说不定,就是因命太烂、太贱了,所以天都不收。

祸害遗千年嘛。

李停云语气不善,梅时雨只当他脾气又上头了,轻道:“好,我承认,你说的理由是最现实的,但也是最无情的,如果当真如你所说,那么,当年那只‘小鬼’,也太可怜了些。”

李停云抱臂道:“你的同理心也太重了,说不定当事人自己都觉得不痛不痒,无所谓了,你还可怜什么呢?现实本来就很无情,世道本来就很残酷,这世上命不好的人太多了,你一个个都可怜一遍,心疼得过来吗?再者说……根本就没有人需要你的可怜。”

梅时雨微微低头,看着脚下,抿了抿唇,说道:“不会的,若我遇到这样的人,必定能帮则帮。也许其他人都觉得‘不需要’‘不在乎’,但那个深陷困境的人,一定是希望有人拉他一把的,他需要,他在乎,这就够了。力所能及地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就是行善,积善成德,本就是人人都应该做的事啊。”

李停云破天荒地没有出言讽刺,也没有当场来个川剧变脸,反倒是一言不发地盯着脚边那根被他拔秃了的柳树枝,看了半天,默默捡起来,看样子不想再掺和他们的谈话了。

梅时雨顿了顿,扭头问小贩:“然后呢?那只‘小鬼’为什么会走到后来那样惨的境地?”

小贩说道:“因为他修魔。”

梅时雨一怔,“……这算什么理由?”

梅时雨对地界了解肯定不如李停云多,但也不是全然无所知,对于榷场内许多亡魂修魔这件事还是有了解的。

滞留在枉死城内的魂魄,除了规规矩矩赚功德、早日投胎之外,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就是修炼魔道,跳出轮回。

虽然地界没有明文规定,所有人魂都可以修魔,但也没有明令禁止,阴差们通常不会管这些的,并不存在“小鬼修魔杀无赦”的说法。

小贩叹道:“唉,你不知道,地界不在乎榷场内的小鬼们修不修魔,有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修的都是野路子,通常修不成什么气候,能闹出最大的动静,无非就是相互吞噬、自相残杀,这种乱子很好镇压的,派个阴差来一趟,把他们都杀干净,也就解决了……”

梅时雨心道:即便如此,这样的乱子,也会把榷场其他无辜魂魄卷入其中吧,城门失火岂能不殃及池鱼?对于那些无辜者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地界统治者怠于管理,解决不了问题,一个劲地杀人,又有什么用呢?

他转念想到,太极殿比之更甚,群魔乱舞的地方,都这般崇尚以暴制暴吗?

小贩继续说道:“修魔,听起来了不得,做起来可就太难了。尤其是榷场里的小鬼们,生前基本上都是夹尾巴当人的,对修行这种事知之甚少,一朝为鬼,自己几斤几两都没有摸清楚,心血来潮就想修炼,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要么,是魔性大发、丧心病狂,闯出乱子,被阴差打死。

要么,是半途而废,滚回来做人,但由于浪费了太多时间,赚功德已经来不及了,榷场清空的时候,找不到庇护之所,也是死路一条。

要么,就是一心修魔,小有所成,混入阴兵队伍当差,这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即便成为阴差,也还是会面临各种艰难险阻。

在地界当差,有更加严苛的规则限制,一个小小的阴兵,不死于勾心斗角,也得死于刀剑拼杀,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哪里都是一样的,谁能活得比谁更痛快呢?

除非,能从所有人之中脱颖而出。

这一点,不管做人还是做鬼,都一样,只有那种特别拔尖的,才不会泯于众生,才有可能跳出规则的束缚,成为制定规则的那一批人。

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而且,制定规则人,是绝不情愿把权力分给别人的。

所以他在登顶之后,会极力阻止第二个想要登顶的人,不惜从高山上推下一颗颗滚石,把所有正在往上爬的人砸个稀烂。

“阴差、鬼王、鬼帝都不怎么理会榷场内的魔修,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遇到过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但是……那只小鬼,他做到了,他让地界的统治者感到害怕了,所以,他该死。”

梅时雨喃喃道:“就只是因为这样吗?”

小贩瞪大眼睛,“这个理由还不够可怕吗?!”

当然,地界是不会把这种理由摆在明面上说的。

当年鬼王下令追杀这只小鬼,原因有三:他违反了榷场禁令,夜间出行;他不该修魔,因为地界从来没有明说,魂魄可以在榷场内修炼;他不该逞凶斗狠,杀掉其他魔修,并且吞噬他们的功力。

小贩道:“这些明面上的理由,既说得过去,也说不过去,既站得住脚,也站不住脚,但只要上面开口了,下面就必须盖棺定论。”

梅时雨道:“那只‘小鬼’肯定不会服气的吧,他既然能够引起鬼王的注意,想必资质极佳,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傲气?”

小贩道:“是啊,他不仅有傲气,还有反骨。”

“他说自己没有违反禁令,因为禁令约定俗成,却没有明文贴榜,他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他,就算罪责难逃,也情有可原。”

“至于说,地界规定魂魄不可以在榷场内修炼,是子虚乌有,满大街都是修魔的人,怎么没有全都抓起来,就针对他一个?”

“最后,跟别的魔修逞凶斗狠,是因为别人先动的手,他不过是还击罢了,再说,修魔之人哪个没有吞噬过别人的功力,如果这也算一桩罪责的话,那么最应该去死的人,是酆都大帝!”

小贩仿佛在借别人的口,发泄自己的愤怒,所以他说到这里,情绪很激动。

但修魔之人,会讲道理吗?

显然不会。

那只小鬼肯定也不是在跟人讲道理。

他是在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当年那个实力不够的小鬼,只能用一种尖锐的、进攻的方式保护自己:别人给他定罪,他就驳回去,别人对他动手,他就打回去,仅此而已。

小贩说道:“当时,有人笑他一只小鬼,还想反了天不成?也有人骂他一条贱命,如何与鬼帝相提并论!但他却说,自古有云,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好了,这话一出口,必死无疑。

一个有实力的人,当然可以畅所欲言,为所欲为,但要是没有实力,那就说什么都是错的,做什么也都是错的。

错是错,对也是错。

既然错了,就要付出代价。

“那只小鬼的下场很惨,特别惨,他的三魂七魄全被撕开,可他竟然还没消散……”

小贩一提起当年所见所闻,话音都有些发抖,看来心里留下的阴影不小……这无可厚非,正常人要是看见同类被活生生撕成肉条,恐怕也是一辈子都沾不了荤腥、见不得鲜红的事物了。

“那只鬼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东西了。真的,他是我两三百年以来见过的、不限于人的所有东西里,最奇怪的那一个!”

“我觉得他已经不像人了,因为人是会痛、会怕、会大喊大叫的,但他就好像没有知觉一样,感觉不到魂魄撕裂的疼痛,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从头至尾都没听到他发出什么声音。”

“他不像人,但也不像石头、不像木头、更不像铜铁,因为这些东西都不是坚不可摧的,都会有碎掉、朽掉、高温化掉的时候,但那只鬼,真的,无坚不摧,也真的,太可怕了……”

小贩唏嘘不已,说到这里,甚至站起身来回走动起来,一会儿摇摇头,一会儿又点点头。

他未必是感同身受,也未必是共情能力太强。

只能说,是当年的一幕幕对他冲击太大了,即便隔了两百多年,他回想起来,依旧觉得紧张、刺激、浑身冒冷汗。

一个旁观者尚且如此,至于当事人到底有多惨,就不得而知了。

梅时雨道:“灵魂明明是最脆弱的东西,我听说,魂魄要是道行不深,一见太阳就能灰飞烟灭,一阵风来都有如刮骨之痛。实在难以想象,怎么会有人的灵魂,毁成那样都不消散?!”

顿了顿,他又说道:“毁成那样都不消散,也是在活受罪了。”

魂魄是最脆弱的东西,但同时,魂魄又是最刚强的东西,即便三魂七魄全都撕开、扯裂,也有一线生机,可以绝处逢生。

这一线生机,就只有两个字:念力,若是念力足够强,星火之微,足以燎原,若是念力不够强,万间广厦,瞬间倾颓。

但所谓“一线生机”,就意味着机会非常渺茫,除非他真是颗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不然别提什么念力,统统都是扯淡。

绝处逢生、绝处逢生……

绝处,一定是比逆境、苦难、以及一切艰难险阻更加绝望的处境。

常人在逆境中便已叫苦不迭,自以为坚持就是胜利,甚至安慰自己“车到山前必有路”,但实际上,还能够坚持,还有所安慰,还看得见希望,那都不叫绝处。

人们总说“天无绝人之路”,这是错的,大错特错,苍天是真的会把人往死里整,往绝路上推!

只有真正走到绝处、走到死地,才知道,“自以为”的坚持在“天注定”的绝望面前,十分可笑。

梅时雨方才便看到,阴差的熔炉炼化了那么多的人魂,无一不是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魂飞魄散,没有一个能绝处逢生——这是必然,要是哪只魂魄被撕成那样还散不去,才真是在活受罪!

“活受罪……还真是活受罪。”

小贩重复着方才梅时雨说过的话,不禁无奈地摇头道:“可即便如此,只要他魂魄不消散,地界就不会善罢甘休。”

“后来,他的十缕魂魄分别被投入鬼王治下的十座大地狱中,受尽极刑之苦。”

“我从来没有去过地狱,我不知道那里是怎样的,但听说……”

后面的话,梅时雨就没有再听进去了,他闭了闭眼,耳边一阵嗡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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