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武侠 > 洪荒:从缁衣氏开始选择 > 第278章 连续三发神级选择,混沌至宝奖励!

“有信心就好!那本座就将杨眉交给你来解决了!”太昊满意点头道。

“太昊圣皇放心,贫道保证任务!”鸿钧再次大声保证道,声音越发激动兴奋。

他现在已经百分百肯定,太昊是要再赐予他大机缘了!

对此,杨眉表示完全不理解太昊的自信和鸿钧的莫名激动,反而因为两人一唱一和,而陷入暴怒之中。

“岂有此理!你们实在太狂妄了!”

杨眉吹胡子瞪眼,发出雷霆怒喝,气势陡然间变得狂暴,如同发怒的雄狮。

他刚刚都已经说了鸿钧的跟脚资质比不上混沌魔神,天道之境已经是上限,能超脱天道都算是运气不错了,想超越他根本不可能!

可是现在太昊和鸿钧却发出这样豪言壮语,说有信心将对付他,还将他解决,让他感到出离的愤怒。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惜,他刚刚的表现让太昊已经懒得搭理他了。

“那本座就先行离开。”

太昊再跟鸿钧交代了一句,便直接离开了这方混沌世界。

当然,在离开之前,太昊也没有忘记给鸿钧来一发神级选择。

“请宿主确定选择对象!”系统道。

“洪荒道祖,鸿钧!”太昊不假思索道。

“请宿主确定选择任务!”系统再次道。

“连续三次击退杨眉,连续三百次击退杨眉,连续三千次击退杨眉!”太昊依旧不假思索的道。

他眼中闪烁着睿智的光芒,既然是要磨砺鸿钧,将鸿钧打造成混沌魔神,那自然要让鸿钧不停的与杨眉战斗。

所以,他才会给鸿钧进行这样的任务安排。

刚刚他和鸿钧的对话已经对杨眉拉了一波仇恨,只要鸿钧与杨眉战斗,那双方必定都是全力以赴。

在这样的巨大压力下,鸿钧的实力必然能得到飞速提升。

当然,在完成这些任务成就后,系统的奖励也要及时跟上。

一方面是给予鸿钧继续战斗厮杀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是不断弥补鸿钧跟脚和资质上的不足,可不能真的像杨眉说的那样,天道之境就是上限!

在他面前,没有所谓上限,上限都是用来打破的!

于是,在鸿钧的脑海中,立刻响起了一连串的机械冰冷的提示音。

“一,混沌魔神杨眉倨傲,蔑视洪荒苍生,遵从太昊圣皇旨意,将混沌魔神杨眉连续击退三次,达成成就后,奖励混沌至宝四十八品造化青莲!”

“二,不管不顾,无奖励无惩罚!”

“三,直接拒绝,奖励无惩罚!”

“请做出选择!”

“贫道选择一!”

鸿钧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后,立刻毫不犹豫的开口,要选择一。

他的内心激动颤抖,被无尽狂喜给包围!

混沌至宝四十八品造化青莲,单单是这名字就知道蕴含着多大的造化!

先天至宝在洪荒世界无敌,混沌至宝必然是在混沌世界无敌!

他虽然不知道这件至宝曾是盘古大神拥有,但是猜测也能猜出这等至宝只有最强大的混沌魔神才配拥有!

如今太昊将这件混沌至宝奖励给他,那其中的寓意可想而知,就是期待他能成为最大的混沌魔神,将杨眉战而胜之!

“不就是将杨眉击退三次而已,放马过来吧!”

鸿钧心中立刻爆发出冲天豪气,看向杨眉的目光充满着强烈的战意。

从这一刻起,杨眉就是他唯一大敌!

他要将杨眉一路击溃,让他跑都没地方跑。

“他这是究竟怎么了!”

杨眉满脸惊疑,完全看不明白鸿钧的精气神为何突然发生如此惊人的变化,给人感觉就像是神剑出鞘,锋芒毕露,光芒逼人。

尤其是那双眼睛,那仿佛是要将他给吃了一样,让他不寒而栗。

这跟鸿钧以前的性格可是十分不相符合。

而就在这时,他发现鸿钧身上战意又突然间暴涨了一倍,光芒更加逼人,仿佛又受到了巨大刺激激发了一样。

事实的确如此,因为这次太昊可是连续颁发了三次神级选择任务,所以,鸿钧在接受了第一个任务之后,系统冰冷机械的提示声紧跟着再度响起了。

“一,混沌魔神杨眉倨傲,蔑视洪荒苍生,遵照太昊圣皇旨意,将混沌魔神杨眉击退三百次,达成成就后,奖励造化玉碟修复体验一次,恢复成混沌至宝,蕴含三千大道规则!”

“二,不管不顾,无奖励无惩罚!”

“三,直接拒绝,无奖励吾惩罚!”

“请做出选择!”

杨眉不是说鸿钧跟脚资质不够吗,所以第一道选择任务的奖励就是四十八品造化青莲。

造化青莲蕴含大造化,其蕴含的神秘造化法则之力能够不断洗练鸿钧的体质,让他跟脚脱胎换骨,朝着混沌魔神迈进。

而混沌至宝造化玉碟,则是让鸿钧以后参悟的三千混沌大道规则,不再是三千天道法则。

在天道之境,天道法则还能勉强对抗大道规则。

但是到了混沌之境,天道法则立刻就会被大道规则秒杀!

只要鸿钧能完成击退杨眉三百次成就,他以后就是新盘古大神!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