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用户中心
懒人小说 > 奇幻 > 法医王妃别动刀 >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该启程了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该启程了

书名:法医王妃别动刀 作者:东倾公子 分类:奇幻 更新时间:2023-02-02 23:57:56

秦筱远眸光沉沉,凝视慕容诺的脸,半晌,才叹一声:

“我有一个邻居,与我年龄相仿,出生书香门第,自小体弱,父母便将他送去至交的家里,与一个年长他十岁的姐姐一起练武。@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姐姐天资聪颖,悟性极高,是个武学奇才,而且很照顾我那邻居,爬树摸鱼掏鸟蛋,什么都带着他玩儿,我那邻居十分依赖她,明明自己是更弱的那个,却发誓一定要保护姐姐,绝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慕容诺听他这么说着,脑子里却浮现出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情不自禁得笑了笑,“你这邻居和周絮还挺像。”.

秦筱远撇了撇嘴,从袖笼里拿出两颗淡红色的果子,往慕容诺面前一递,“堵上你的嘴。”

慕容诺将果子接过来,先闻了闻,是淡淡的清香味,但认不出是什么果,她拿起一颗咬下一口,汁水清甜,味道有点像桃,又有点像杏子。

“后来呢?”慕容诺吞下果肉问。

秦筱远继续道:“后来姐姐去参军了,成了一军主将,征战边疆,打了很多胜仗,也得到了君王的赏识和重用。”

“邻居弟弟没跟着?”

“他……家族从仕,父母皆是朝廷重臣,为了延续家族荣耀,他不能去。”

秦筱远垂眸,盯着窜动的火焰,长睫在他眼下铺盖的薄薄一层阴影,恰好挡住了他眼底的复杂情绪。

“后来呢?”慕容诺啃着第二个果子又问。

“几年后,姐姐来信,说她遇到了一个倾心之人,还怀了他的孩子,我那邻居难耐相思之苦,也不愿姐姐就这样成了别人的妻,他偷偷离家赶往边塞,与姐姐见面,还告诉她,自己喜欢她,想娶她为妻。”

秦筱远突然嗤笑了一声,抬眸看向慕容诺问:“你说我那邻居是不是很傻,他哪来的本事娶她?”

慕容诺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他,因为她隐隐感觉,根本没有什么邻居,秦筱远说的就是他自己的故事。

但故事里的“姐姐”会是谁呢?

她只知道,秦筱远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表妹,甚至还为了她,暗中杀了楚国质子风薙复仇。

秦筱远没等到回答,却也没觉得如何,反正他只是来讲故事的,停顿了一下,便自顾自得继续道:

“彼时正巧遇上两国开战,我那邻居逞英雄,非要上战场,却因为自己的失误酿成大祸,姐姐为了救他受伤,为了引开追捕的敌军,骑马冲进敌国的地界,从此再无音讯,生死不明。”

慕容诺猝地一惊。

“你说的姐姐……是邓千月将军吗?!”

她哪能行到,竟然能从秦筱远的口中听到关于自己一直好奇的那位女将军的故事!

秦筱远心头一震,没想到她能说出那个名字,惊讶得盯着慕容诺,半晌,才迟疑着问:“你已经……知道了?”

“我在桑城时,了解过一些关于她的事。”慕容诺很诚实道。

秦筱远直勾勾看着慕容诺眼睛里跳着的两簇小小火光,明亮透彻,仿佛能一眼看到底,与他记忆力那双无法随着岁月而褪色的眸子,是那么的相似。

“你说得不错。”

他可以否认,因为慕容诺很聪明,哪怕现在她想不明白,再给她一点时间,她就会梳理清楚整个故事,那么秦筱远一直以来隐瞒的身份,他多年来暗中所做的那些事情的目的,也就通通会从水底浮上来了。

但他没有这样做。

而慕容诺也正如他所料,猜到了秦筱远的身份,楚国,书香门第,朝中重臣。

那么……

他才是蛰伏靖国多年的间谍吗?!

若真是如此,他一直待在老皇帝身边,委以重用,甚至坐上丞相的位置,手握重权。

可他为何没有像个间谍一样颠覆王朝,助楚国瓦解靖国?

(本章未完!)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该启程了

现在,他仍旧在帮靖国,帮沐清风……

“你的邻居……”

慕容诺回过神来,百味陈杂得看向秦筱远问:“他可找到姐姐了?”

秦筱远目光与她对视了一眼,苦笑着移开了,“找不到了,但找到了她的孩子,他没能守护好心爱之人,但愿付出一切,保护她的女儿。

尤其是他在后来多年后,调查到当年那一战,姐姐会战败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们的君王暗中设计所致,忠君爱国的将军,死于君王的疑心,多么讽刺,多么可笑。”

慕容诺猛地明白过来,为何秦筱远身为楚国重臣之后,却没有暗中相助楚国。

他对邓千月情深至此,怎会为害死她的君王夺得天下王座?

“所以……你宁可帮沐清风,帮靖国?”一时间,慕容诺忘了邻居这说辞,径直将心底的猜测说了出来。

秦筱远起身,有意终结这个话题,望着慕容诺微微一笑。

“故事讲完了,我再无遗憾,你们也该启程了。”。

第一千零三十二章 该启程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启体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